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省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

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5143号)的要求,现将开展我省2014年度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

2014年度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报送工作分为2014年度统计数据和2014年度发展情况素材两个部分,请按相关要求分别报送。

(一)统计数据

该部分内容由除中航工业所属单位以外的在川企事业单位报送,请按照《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二)发展情况

该部分内容由所有在川企事业单位报送(含中航工业集团所属单位),请按照《年度发展情况素材内容和要求》(见附件2)报送。

二、有关要求

(一)鉴于近几年我国民用无人机行业发展迅速,请各单位在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中,按照《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内容全面报送民用无人机(包括警用等所有非军用无人机、尚未取得民用航空适航型号合格证与生产许可证的无人机等)的产品和企业情况。

(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民用航空工业发展情况,所提供的统计数据和年度发展情况素材要确保真实性和一致性。年鉴为公开出版物,所提供素材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三)请有关单位于625日前将有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军民结合发展处,并附电子版光盘一张。

三、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李泓睿,028-8661122918280024685

杨智超,028-8675540913551051487

传真:028-86788717,电子邮箱:34574961@qq.com

地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附7号华顺大厦171711室。

(二)相关附件请在四川省国防科工办门户网站下载(www.scjg.gov.cn)。

附件:1.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2.年度发展情况素材内容和要求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618

附件下载: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