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军工企事业单位,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4〕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气体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密闭空间作业、交叉作业、油气管道和储罐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扎实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节日值班,认真落实节日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发生伤亡事故,要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
二、各军工企事业单位,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015年1、2月每月20日前向我办报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月度工作情况,3月20日前书面报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联系人:
军工:马光睿,028-86621435,scsgfkgbaqc@163.com,传真:028-86510591;
民爆:蒲江涛,028-86755406,sc-mbb@163.com。
地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 邮编:610015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