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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储备项目(航空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我省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引导和推动我省航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拟开展2015年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航空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仅限于航空领域的产业化项目。项目须在四川省范围内实施,具备相关实施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符合四川省航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二)项目单位综合实力强,具有良好的市场拓展、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

(三)项目开工时间须在2015年底前,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

(四)已获得其他省级同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规范编写项目申报书,并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财政局进行申报。在蓉央属、军队所属单位可直接向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进行申报。

(二)请有关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财政局按规定组织本地区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格及相关资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后及时汇总上报。

(三)项目申报书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特别是虚报投资预算的情况,取消项目单位未来两年的申报资格。

(四)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23,逾期不再受理。

三、支持方式

(一)2015年专项资金遵循管理规范、竞争立项、择优扶持、注重绩效的原则予以安排。

(二)对使用自有资金为主的项目一般采用专项补助方式;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项目采用贷款贴息方式。

(三)对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予以同等优先、重点支持。

四、保密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若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申报单位应正确标明密级;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妥善管理涉密资料,涉密电子文档须在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和处理,严禁通过互联网传递涉密资料,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五、申报资料受理

省国防科工办军民结合发展处联系人:

李泓睿,联系电话:028-8661122918280024685

杨智超,联系电话:028-8675540913551051487

传真:028-8662739,电子邮箱:423278583@qq.com,地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附7号华顺大厦171711室。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联系人:龙广领,联系电话:028-86725527

(有关申报资料格式电子版请在省国防科工办外网网站下载,网址www.scjg.gov.cn

 

附件: 1.重点支持领域

2.申报材料要求

       3.申报项目汇总表(市州管理部门填报)

4.项目申报书编制说明

5.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填报)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20141125

文件附件


抄送: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11-25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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