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办函〔2014〕169号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
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64号)转发你们,请各军工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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