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有关市(州)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四川省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细则》试行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办经济运行处联系,联系人:薛俐、汪恺夫;联系电话:028-86622082、86622541。
特此通知。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